新建水泥粉磨站是否按照减量置换原则?工信部回复!
近日,浙江一企业想新建一个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站,想咨询目前政策水泥粉磨站新、改、扩建需要减量或等量置换要求吗?
问题信息:公司为浙江省一家水泥批发零售企业,想新建一个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站。想咨询下目前政策水泥粉磨站新、改、扩建需要减量或等量置换要求吗?
根据工信厅产业函(2015)163号文件,水泥粉磨站是没有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。(工信厅产业函(2015)163号文件,还有效吗?)
但最近国市监质监发(2021)30号文件,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。其中第五条,严格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34号)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《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产业〔2017〕30号),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,鼓励粉磨企业按照减量置换原则实施转型升级。(这部分内容怎么理解?跟工信厅产业函(2015)163号文件有冲突吗?)
工信部回复:目前,正在执行的水泥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是《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(工信部原〔2017〕337号),对水泥粉磨站新、改、扩建减量或等量置换没有强制要求。近日发布的国市监质监发(2021)30号文件,鼓励粉磨企业按照减量置换原则实施转型升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