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丽水发布机制砂规划 2021年预计需求量近5000万吨
5月31日,浙江省丽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关于《丽水市机制砂行业专项规划》报批前的公示,《规划》基准年为2020年,规划时限2021-2050年。
《规划》指出,截至2020年末,丽水全市共有独立砂石加工企业69家,矿山附属类砂石加工企业4家。73家砂石加工企业中,设计年开采规模小于50万吨的有57家,年开采规模大于100万吨的仅6家,整体呈现准入门槛低、生产规模小、分布零散、管理混乱的局面。
根据摸底分析,丽水市2021年机制砂石料资源预测需求总量约为4780万吨(含市外销售2340万吨),“十四五”期间全市机制砂石料资源需求总量约为27690万吨。建筑用石料矿山保有砂石资源量16290万吨,饰面石材矿山每年提供约140万吨机制砂石资源,可综合利用的尾矿、废弃砂石料资源量7万吨,全市重大工程项目提供多余砂石料资源3658万吨,预计 “十四五”期间可提供20655万吨机制砂石资源。故现有砂石资源已无法满足全市“十四五”期间的机制砂石资源需求(差额7035万吨)。
《规划》明确,要完善规划产业布局,适度集中机制砂建设规模。初步建成全市建筑骨料—机制砂生产供应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,形成覆盖以中心城市及周边区域、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区域性建筑骨料—机制砂生产加工基地,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技术先进性。到2025年全市机制砂石料产业产值达20亿元以上,其中机制砂年产能达600万m(约1500万吨)以上,且建筑用石料矿山企业加工的机制砂石产量占比达60%以上,使利用尾矿、废石、矿碴、工业固废、建筑和工程废弃物等加工的机制砂石产量占比控制在40%以内。
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,打造机制砂行业绿色生产基地。基本形成机制砂绿色开采、绿色生产、绿色运输新格局,机制砂石矿山和制砂生产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或绿色制造要求,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、开采方式科学化、资源利用高效化、设备工艺集成化、管理信息数字化,建成一批机制砂绿色生产基地。
要制定机制砂行业管制规则,推动行业依法规范高质量发展。按照依法合规、绿色生态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,制定机制砂行业准入、管理、退出等管制规则,推行先进设备机械化开采和清洁生产工艺,从严把控机制砂项目的建设选址、准入规模、年产能力、技术标准,规范行业管理措施,促进机制砂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。
《规划》表示,丽水市截止至2020年底共有有效期内建筑用石料矿山总数28家,其中有1家工程性建筑石料矿山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拟新设15家建筑石料矿山,到期关闭5家建筑石料矿山,3家矿山扩大采矿权范围。“十四五”期末,全市建筑用石料矿山采矿权总数控制在42家以内,年开采总量控制在1500万吨以上。
对新设建筑用石料矿山和独立砂石加工企业实行最低开采规模、最低加工规模的准入制度;原则上规划开采区内新设建筑用石料(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)采矿权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100万吨,矿地可利用面积不得小于100亩,规划加工区内新建独立砂石加工厂的年加工能力不得低于100万吨。